北京航博公考青岛分校

2014山东政法干警行测专题青岛卓博教育

2014-08-30 14:36  272次

  • 课程价格:请电话咨询
  • 开课时间:滚动开班
  • 上课地点:请咨询客服
  • 乘车路线:市政府站:25; 26; 31; 104专; 110;224; 225; 231;232; 304专

如遇无效、虚假、诈骗课程,请立即举报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见面交易,切勿提前支付任何费用举报

课程详情
2014山东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青岛卓博教育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制胜技巧——青岛卓博教育 【培训名称】 行测专项1班 【学 费】 880元 【授课时间】 4天4晚 【辅导对象】 山东政法干警考生 【班次规模】 20人以内 2014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有关*在制定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会同教育*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实习。按照*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政法干警
相关课程
在线预约报名
  • 报名课程 :
    2014山东政法干警行测专题青岛卓博教育
  • 报名学校 :
    北京航博公考青岛分校
  • 学生姓名 :
    电话号码 :
    联系地址 :
    情况说明 :
    验  证  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