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证培训班
2017-07-21 09:31 137次
- 课程价格:请电话咨询
- 开课时间:滚动开班
- 上课地点:请咨询客服
- 乘车路线:翠微巴士站下车:1路,40路,42路,16路,206路,204路,8路,41路,602路,602A路,22路,23路
课程详情
、培训目的
全面提升我省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培养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促进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包括以下六大职业功能模块:
(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三、培训师资
由*和省内在劳动关系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辅导。
四、培训对象
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会负责人以及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计划在10月份开班,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全省统考)。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鉴定考核费等合计:劳动关系协调员4000元/人,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证书
通过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者,由**门核发*统一的*等级证书。
(一)享受待遇:根据粤人社发〔2012〕257号文件精神,对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并被聘用的人员执行粤府〔2007〕11号文的规定,用人单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凡聘用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高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对应给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二)技能入户: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工人招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办〔2014〕216 号),符合招调的工种,根据工作单位条件,可直接申请入珠海户口。
(三)培训补贴:根据粤财社〔2014〕128号文,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员1000元/人,劳动关系协调师级和高级1200元/人。
九、报名办法
(一)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 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大一寸白底彩色光面照片2张,并自备电子版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390像素(宽)×567像素(高)〕以便网上报考;
3、从事劳动关系协调(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或以快递形式寄送省珠海市悦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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