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权威解读与司法适用高级研讨会
2010-01-08 14:55 6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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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正式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法典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架,《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与实施,将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和推动社会文明与发展的重要法律武器;并首次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此,应广大法律工作者请求,*法治维权网与*企业维权网特联合举办“《侵权责任法》权威解读与司法适用高级研讨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及民事审判庭法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大专院校从事民商法教学及科研的老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地点
2010年1月22日—1月24日 广 州 (22日全天报到)
2010年1月29日—1月31日 厦 门 (29日全天报到)
2010年3月19日—3月21日 海 口 (19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内容
(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背景及争议的焦点
(二)、《侵权责任法》对我国民法典及民法体系构建的影响
(三)、《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规定
(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方式
(五)、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及司法适用
(六)、特殊侵权行为主体与责任
(七)、侵权行为类型及案例解析
1、产品责任
2、机动车损害责任
3、医疗损害
4、环境致害
5、高危责任
6、动物致害赔偿
7、物件致害赔偿
8、其他类型侵权行为及责任
(八)、侵权赔偿的争议及难点解析
四、拟邀请专家:
*人大法工委《侵权责任法》起草小组专家;
杨立新 *人民*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侵权责任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石佳友 *人民*法学博士,法院长助理;
谢鸿飞 *社会科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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