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访接待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二)人事教育科编制3名,职数1名
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局工、青、妇等群团的工作。
4、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全市及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提出设立*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布规划,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5、(四)税政法制科编制2名,职数1名
6、组织监督地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承办*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的建议;组织落实*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市地税等有关*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7、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区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8、(六)国库科(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4名,职数2名
9、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拟定地方*债务发行计划,负责地方*内债有关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监督市级*采购合同执行与管理支付结算手续等工作。
10、(七)行政政法科编制2名,职数1名
11、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2、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3、(九)经济建设科编制4名,职数2名
14、承担工业、交通、国土资源、环保等*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5、负责研究全市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6、(十一)社会保障科编制4名,职数2名
17、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8、(十二)企业科编制4名,职数2名
19、承担全市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市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
20、(十三)城建科编制2名,职数1名
21、承担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城建资金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具体审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制订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等;审核提出下年度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城建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督促城建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管理、监督城市公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工作;审核分管*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22、(十四)外债与地方金融科编制3名,职数1名
23、负责管理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贷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项目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考核;负责管理财政担保业务,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拟定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
24、(十五)会计科编制4名,职数2名
25、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办法,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的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26、(十六)财政监督科编制4名,职数2名
27、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财政性专项资金合法、合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28、(十七)煤炭基金管理科编制2名,职数1名
29、贯彻落实煤炭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制定具体办法;负责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及收支预算管理,对基金收支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基金代征机构和市煤炭基金稽查支队业务经费管理及业务工作指导等。
30、(十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编制2名,职数1名
31、贯彻落实*、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指导、管理和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32、(十九)纪检组(监察室)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3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1、阳泉市*税务局是主管阳泉市*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设置职能如下: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以及税收法律普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本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开展反骗税工作。
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本系统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分类管理、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负责对全市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收入核算科:负责编制和分配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免抵调库计划;负责金库对帐,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预警、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本级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和外部评议工作。纳税服务科加挂纳税服务中心牌子,负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培训辅导;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短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除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承办税务争议的调解;组织纳税人纳税服务需求和社会满意度调查。
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牵头组织征管状况分析和风险管理,承办征管质量考核;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本机关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基本建设、资产管理、*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的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落实本系统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12、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13、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14、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征收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15、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承担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征收、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16、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17、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计划、领发、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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